背景介绍
员工持股作为一种重要的员工激励模式,能够在当下混合所有制经济稳步发展的市场背景下,帮助企业凝聚人才、提高市场竞争力,但员工持股模式也需依据企业个性特点和企业发展阶段量身定制。如何科学设计员工持股方案,在激发员工主观能动性的同时,保障创始人对企业的控制权和企业股权结构的稳定性,是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4月19日,北京基金小镇与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员工持股模式法律建构”主题分享会,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燕红教授将根据自身团队研发的专业法律服务方案,依据企业的不同类型、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结合马斯洛需求理论及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对事业合伙人、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模式及员工持股计划法律建构方案进行全面讲解。
活动时间
议程
13:30-14:00 入场签到
14:00-15:30 主题分享
1、事业合伙人模式
2、股权激励模式
3、员工持股计划模式
4、员工持股计划法律建构方案
15:30-16:00 交流互动
嘉宾介绍
陈燕红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高级合伙人
华北电力大学新金融法中心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陈燕红博士是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华北电力大学新金融法中心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金融交易中心副主任,国际商会(ICC)银行委员会商业化工作组专家,北京市朝阳区“一带一路”律师,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首席专家,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东城区智能金融人才,北京市律师协会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北京市律师协会银行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美国Administer Justice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律师。陈博士曾任某大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负责人兼法律责任人(保监会报备高管)、某大型国企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