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背景
2020年2月14日,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放宽了再融资相关的限制条件。敏锐的市场马上就做出了回应,私募基金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跃跃欲试,希望通过发行定增基金来追逐市场机遇。
课程大纲
-
股权类基金管理人与证券类基金管理人参与定增的优劣对比
-
已存续基金投资定增项目的前提条件
-
私募基金选择锁价还是竞价方式参与定增项目
-
定增基金结构化安排的注意事项
-
私募定增基金基金合同应具备的特别条款
-
保底定增的风险
-
私募定增基金对不同资金方的募集逻辑以及注意事项
-
相关中介机构及业务合作中的实操要点
主讲人
孙名琦
融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私募基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上海政法学院客座教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校外导师。著有《从管理人设立到投资退出——私募基金合规实务》、《律师实务进阶教程:私募基金业务律师实务》,并曾发表《险资投资私募基金的规则与实务》等专业文章。
在投资基金、资产管理业务领域方面,为众多境内外基金客户和资产管理公司筹集、组建基金和资管产品,基金类型涵盖境内外PE/VC、地产基金、并购基金、影视娱乐基金、医疗基金等。为各类基金的退出、纠纷解决等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