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投资风险控制与争议解决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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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背景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简称“九民纪要”)对金融产品销售和服务过程中的“适当性”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内容成为人民法院裁判的重要依据,为司法活动提供了审判标准。各地证监局亦在私募机构专项检查中对私募机构投资者“适当性”义务履行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如何在资管新规所确定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政策法规指引下掌握“适当性”义务?如何在 “适当性”义务下合理规避法律风险?如何在“适当性”义务下确保各方主体的权益?当纠纷发生时的赔偿责任及解决方案如何确定? 北京基金小镇联合炜衡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基金投资风险控制与争议解决”主题分享会,邀请炜衡律师集团合伙人郭泽长律师为入驻机构就基金投融资合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课程大纲
  • 基金管理的实质在于“管理信用”和“利益信赖”
  • 基金募集的合规:了解客户、了解产品、适当销售
  • 适当性义务的核心: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告知说明
  • 卖方机构的过错认定与责任承担
  • 完善基金管理人内部管理机制

主讲人

郭泽长
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律师协会私募基金与股权投资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银保监局-秉正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特聘专家、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法律专家库入选专家等。从事资本市场并购、投融资及争议解决业务十余年。在私募基金架构设计与风险控制;大型国企央企之资产亿万以上标的的投资并购与重组;专项资管计划交易架构设立与争议解决;政府PPP;保险资管的境内外投融资合规与架构设计等方面有着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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