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基金系列课第七期:保险资金参与不动产私募基金的监管规则及路径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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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事关金融市场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2023年11月底,证监会提出调整优化涉房企业五项股权融资措施,包括恢复涉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恢复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等举措,并提出“要开展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设立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此前,证监会启动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应发布了《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备案指引(试行)》。在五项措施和不动产基金试点指引的施行下,房地产基金将在促进不动产市场盘活存量、转型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北京基金小镇携手国浩律师事务所特别推出“房地产基金系列课”,旨在通过本系列课程能够为从事房地产基金业务的同仁们带来房地产基金最新的募投管退方面的实操经验分享,与大家共同探讨新形势下房地产基金的发展方向等。
       4月10日,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邹菁律师、汪美娟律师将与大家分享“房地产基金系列第七期:保险资金参与不动产私募基金的监管规则及路径”,将结合险资的合规监管要求及项目实践经验,对保险资金参与不动产基金投资的监管规则及路径等重点问题进行分享。

主办单位

北京基金小镇、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议程

◎ 保险资金参与不动产私募基金的监管规则概述

◎ 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私募基金之管理人合规要求

◎ 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私募基金之保险公司自身合规要求

◎ 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私募基金之底层不动产范围

嘉宾介绍

邹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法学硕士、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国际商法法学硕士。国浩私募与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律协基金专业委员会委员。被评为为ALB 2015年度客户首选中国20律师之一,LEGALBAND 中国2016年度和Legal 500 亚太区2019年度入榜律师,以及钱伯斯律师榜单连续8年推荐的投资基金律师。
邹律师在二十多年的执业经验中,专注于私募基金的设立及运作以及相关领域,提供管理人登记、基金设立、基金合规、尽职调查、股权/债权投资、企业IPO、争议解决以及税收筹划等法律服务,领域涉及房地产、生命健康、芯片半导体、新能源等。
邹律师带领团队服务私募机构美元及包括管理人民币双币基金、以生命健康为核心的基金、国资控股的知名投资机构、地产基金以及多家政府引导基金及母基金,合计上百家私募投资机构。同时客户范围涵盖几十家金融机构,为其提供资管计划、基金设立、项目投资、金融工具的专项法律服务。

汪美娟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资深律师
       汪律师主要从事私募基金合规、基金设立及投资、投融资尽调、碳中和领域光伏绿地开发项目尽调、保险资管、公司合规运营及风险防范、一般公司业务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在保险资金投资相关领域,汪律师参与多个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保险资金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项目,代表性项目包括代表华宝信托完成了多个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的项目;代表保险资金投资中信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代表险资参与投资平安-绿都债权计划项目;中保投与某保险公司合作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项目、代表中保投受让多项S基金份额的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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