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GP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合规与实务困境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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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存在一个普通合伙人(GP),且该GP应同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在私募基金业务实操中,部分有限合伙人(LP)有较强的产业资源或资金优势,往往需要通过转变身份成为其所参与基金的GP,以实现对基金更强的把控。但是,私募基金监管规则要求,私募基金的唯一管理人需要对基金的“募投管退”全过程实质负责,这导致了双GP私募基金自成立之初便面临诸多矛盾。尽管如此,追求利益仍是双方的共同目标,这种对立统一的矛盾性,直接决定了双GP基金设立及实操的难度远大于普通基金,法律合规问题亦成为重中之重。

1月22日,北京基金小镇与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双GP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合规与实务困境”主题分享会,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加业将深入讲解,在当前实务背景下,双GP基金设立及合规运营的核心要点。

主办单位

北京基金小镇、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议程

双GP私募基金设立核心要点
双GP私募基金的前端费用与超额收益
双GP私募基金的投资管理实践
国资参与双GP私募基金的法律核心

嘉宾介绍

王加业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加业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与华东政法大学,执业范围包括私募股权、财富管理、家族办公室、金融产品和信托、诉讼仲裁等领域。在资管产品的架构设立、运营管理、合规风控、投融交易、退出清算、争端解决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能够为新能源产业基金(汽车、光伏与绿色能源)、政府引导基金、上市公司并购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等在内的各类人民币基金、美元基金、跨境投资类基金(QFLP及QDLP等)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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