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制基金融投结构对投资退出的影响

简介
评论
会议背景
       2018年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正式出台,国家对于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趋势逐步规范化、严格化。新冠疫情影响使得资管新规过渡期适当延长至2021年年底,但总的监管方向并没有改变。同时,前几年私募基金投资热潮时设立的私募基金先后进入了投资退出阶段,已有不少关于投资退出阶段的纠纷咨询。
       北京基金小镇联合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 “有限合伙制基金融投结构对投资退出的影响”主题分享会,分享几种常见的对投资退出具有影响的因素案例。
课程大纲
    1.基金治理结构对投资退出的影响
    2.收益分配亏损分担机制对投资退出的影响
    3.底层资产治理结构对投资退出的影响
    4.投后管理模式对投资退出的影响
    5.对赌机制对投资退出的影响
主讲人
孟庆君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基金信托与资管业务中心总监/律所联席主任。孟律师具有法律和金融复合专业背景,哈尔滨工程大学金融学本科、经济学学士,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经济学研究生,2016 年入选北京市朝阳区国际高端商务人才(青年英才)。2020年带领团队完成《金控与大资管监管与合规梳理》。
       2001年开始执业,在私募基金与大资管、并购重组、风险管理与合规、争议解决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 孟律师善于从宏观整体把控案件项目,亦关注微观细节;注重业务研发、团队协同,力求通过多维度为客户提供满意服务。
       孟庆君律师曾为好未来教育集团、荣盛发展、荣庆物流、中铁物流集团、信泰德利华、渤冶集团、开画影业、争气青年影业等实业公司提供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为华融证券、华融晋商、华融新兴、华融渝富、华融汇通、一创投资、中交鼎信、国开交通、京信供销、北大黄埔互助投资基金、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九鼎投资、东方汇富、中关村开放基金、赛伯乐恒瑞、恒天财富、恒丰银行等投资机构、私募基金、券商资管与私募投资子公司、财富管理机构、托管机构提供募、投、管、退全程或部分环节专项法律服务;为中国人寿、国寿养老、华夏久盈等保险机构提供保险资金运用法律服务;为政府引导基金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河南省农开基金、新乡资产管理公司、湖口县政府引导基金、龙城富通基金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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