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向投资者披露的基金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与托管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变更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的;变更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的;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
回复人:北京基金小镇·机构服务中心
回复时间:2021 - 01 -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