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作为新《证券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注册制改革的重要配套制度,对于提高违法成本,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配合推动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落地实施和常态化开展,做好制度宣传工作,北京基金小镇投教基地根据北京证监局的工作部署,以“特别代表诉讼知多少”为主题开展投教活动,本期推出“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问答(二)”,普及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基础知识,帮助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现在跟小编一起学习吧~
Q&A
投保机构如何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
在法院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之后,投保机构经过预研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可以启动重大案件评估机制,经内部决策程序、自主研究,在法院公告期间受五十名以上适格权利人的特别授权,可向法院申请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
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的选取条件是什么?
(1)有关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罚或刑事判决等;
(2)重大典型案件、社会影响恶劣,具有示范意义;
(3)被告具有一定偿付能力;
(4)投保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
投资者能否直接要求投服中心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
由于特别代表人诉讼是一项新的诉讼制度,目前尚在起步试点阶段,投资者尚不能直接要求投服中心启动。
普通代表人诉讼登记公告发布后,未被确定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案件,投资者如何进行维权?
投资者可在公告期间向法院申请登记,加入普通代表人诉讼。
除了特别代表人诉讼外,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维权?
目前,我国证券期货纠纷的化解机制非常多元,不仅包括单独诉讼、共同诉讼、支持诉讼、示范判决、代表人诉讼等司法审判机制,也包括当事人和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先行赔付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特别代表人诉讼只是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一种类型,不影响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积极发挥作用。
投服中心如何确定特别代表人诉讼的被告?
行政处罚决定中确定的所有被处罚对象均可作为特别代表人诉讼被告。
符合什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向投服中心申请进行权利委托?
法院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公告后,投服中心决定参加特别代表人诉讼的,会在中国投资者网(http://www.investor.org.cn)和投服中心官网(http://www.isc.com.cn/)上发布《投服中心接受XXXX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投资者委托的说明》,说明中会依据法院公告列示投资者范围,在列示范围的投资者可以申请。
投资者的申请条件是如何确定的?
投资者范围援引自法院发布的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怎样进行申请?
注册登录中国投资者网,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并在网上初步审核通过之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投服中心寄送证据材料原件。
投资者是否需要承担诉讼律师费用?
投资者不需要承担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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