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教育手册》第一期——非法集资(1)——基金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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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教育手册》第一期——非法集资(1)

《投资者教育手册》第一期——非法集资(1)

投教e讲堂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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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继北京基金小镇投教在线板块推出《基金投资者教育手册》系列文章后,北京基金小镇投教基地积极响应北京证监局的工作部署,将证监局组织编写的《投资者教育手册》第二版,定期分享至投教在线板块(每周分享一期哦),切实教育广大投资者保护自身权益,培养成熟理性专业的投资人。本期为《投资者教育手册》第一期——非法集资(1)

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务或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有哪些开展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然后拆东墙补西墙,用后募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陷入泥潭。不法分子以公开所谓高薪技术产品或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利用电子黄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或利用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4.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并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骗取群众信任。
5.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定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在潜逃前还发布所谓通告,要下线人员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日后从新返利,借此来稳定住受骗群众。
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
《投资者教育手册》第一期
非法集资(2)
敬请期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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