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推进,全球产业链新格局正在加速演变。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的坚实基础。伴随“打造新质生产力 赋能高质量发展”成为制造业各领域达成共识的目标。如何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以产业升级构筑竞争优势是接下来制造业企业面临的重要任务。
6月21日,高端装备产业专场第九期云课堂于“科创中国”视频号、投教基地APP精彩开讲。邀请主讲嘉宾安理上海办公室合伙人戴雪光律师及杭州办公室高级顾问周建伟律师分别围绕高端装备企业IPO的审核要点与合规建议及高端装备领域的反垄断合规进行解读,为广大科技工作者和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
高端装备企业IPO的审核要点与合规建议
2023年8月27日起,证监会连续出台了三个系统性政策,称为“827新政”“315新政”和“412新政”,之后IPO审核进入新常态,戴雪光律师总结三点较为关键:坚持“稳”字当头,防止违规造富,监管“长牙带刺”。从2022年至2024年各板块的受理数据中可看出,IPO进入审核新常态后,申报企业的数量在不断地下降,特别是今年年初甚至少有企业申报,且进入交易所发行审核阶段的企业数量也在减少。不仅如此,更为关键的是,IPO上市标准大幅度上调,这对选择IPO上市的企业来说不可谓影响不大。
在此现状下,究竟何种企业算是IPO审核的“优等生”呢?戴雪光律师总结了六个方面,分别为:主营业务突出,商业逻辑清晰;历史沿革规范,股权结构合理;业绩优量可比,成长趋势可期;具有优秀的独立经营能力;财务核算规范,报表值得信赖;经营合法合规性强这些特点。结合高端装备制造的实际情况,他表示,该产业属于国家鼓励类行业,且科技含量较高,IPO市值也较高,同时商业逻辑发展的清晰可辨。综合分析下来具有天然的IPO优势,即使处于IPO收紧阶段,高端装备制造业也是资本市场较为青睐的投资标的。
之后,戴雪光律师围绕股权架构设置、独立经营能力、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四部分内容非常详实地介绍了IPO审核的重点,分享实际案例的过程中对多家企业未通过IPO的原因进行了解析,为企业和从业者们提供了权威指导与专业意见。
除此之外,IPO过程中还可能发生偶发性事件导致上市失败的情况出现,戴雪光律师将其称为上市“最后一公里”,特别提醒各大企业警惕商业贿赂、对手举报、环保合规、侵权风险、税务合规等方面问题,不要本以为十拿九稳,却倒在上市前夜。
高端装备领域的反垄断合规
就市场竞争状况总体来说,高端装备产业分上、中、下游,大致分为五个细分市场:航空产业、卫星及应用产业、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以及智能制造产业。据统计,今年我国的高端装备制造市场规模预计可达38.4万亿元,细分领域中,我国在轨道交通领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全球占比达33%,而航空装备的全球占比不足8%。
周建伟律师以航空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多个行业领域及数控机床、伺服系统等具体产品为例,为大家介绍了我国高端装备制造的市场竞争现状。我国高端装备产业存在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现象及长期处于产业链中低端的问题。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率低是主要原因,仅约10%的成功率,与发达国家达到的30%-40%相比有一定差距。
关于反垄断监管,周建伟律师介绍了美国反垄断历程及经典案例。我国由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竞争政策与立法随着市场经济发展逐步完善确立。他总结,我国反垄断具有鼓励创新、坚持党的领导、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行政执法主导等特点。对广大企业来说,需提高竞争关注,尤其是反垄断调查时企业有配合的义务。《反垄断法》修订后,法律责任较之前相比大大加重。反垄断法违法成本非常高,反垄断合规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从我国反垄断四大支柱,即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出发,周建伟律师详细梳理了相关制度,介绍了多个行政执法案例。他强调,企业在反垄断机构执法调查时,要依法依规的配合,无论是提前通知还是突击取证,“保护商业秘密”不构成拒绝的理由,不履行配合义务涉嫌违法。
结合我国高端装备领域,周建伟律师由半导体市场、航空领域等行业切入,科普了反垄断典型案例。高端装备领域企业要将反垄断合规纳入企业治理战略,及时识别经营行为中潜在、隐藏的垄断违法行为。具体工作就是要建立适合本企业的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提高境外反垄断合规意识,避免反垄断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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