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行业长期以来为实体经济、中小微及初创企业提供了丰富资金。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私募基金行业勇于担当,积极引导、推动所投资的生态链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抗疫防疫,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为恢复和扩大生产发挥了生力军作用。4月7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调要发挥好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放松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管制,提升市场活跃度。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为了促进私募基金在疫情防控期间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资本市场稳健发展,回应市场关切,在《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2019版)》(以下简称《备案须知》)执行之际,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推出多项私募基金备案便利措施,力争为疫情期间私募基金管理人展业提供更多支持。
《备案须知》强调私募基金不得开展借(存)贷类“伪私募”业务,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投资本源,进行价值投资、长期投资,鼓励投早、投小、投新,开展符合基金本质的募集及投资活动。《备案须知》作为行业自律规则,在执行层面,协会从以下几点为基金备案提供便利。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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