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救济,则无权利;无赔偿,则无保护。
说到投资者保护,自然离不开投资者维权。我国资本市场有庞大的中小投资者群体,中小投资者的理性参与,是维护市场稳定、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基础,在参与市场的过程中,投资者了解自己享有哪些权利、知道如何行使这些权利、清楚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是增强中小投资者自我保护能力,帮助投资者更加成熟理性参与市场的有效途径。
那么,当投资者遭遇侵权时,可以通过哪些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
投资者的维权手段有哪些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可以先通过协商、调解、投诉举报等非诉讼手段循序渐进、一步一步的解决问题。通过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纠纷时,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上的救济。根据2020年新《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还可以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参与投资者保护机构发起的代表人诉讼等。
协商
协商是解决问题的上策。在所有解决问题的方式中,协商是最直接、最经济、往往也是最有效的解决途径。
调解
调解就是投资者将争议提交给相关机构,通过相关机构帮助达成和解协议的行为。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在证券监管部门主持的调解中达成的协议,对各当事人不具有既判力和法律强制力。
投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机关,负责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对证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享有调查、处罚权。证券交易所也负有监管其会员和上市公司的职责。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均设有专门部门接受证券投资者的投诉。
举报
当投资者遭遇违法违规行为时,根据行为性质,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举报,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持证券市场的秩序。
仲裁
通过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证券纠纷时,可以申请仲裁。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协议,将争议自觉地交给第三方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自觉履行该仲裁的非诉解决争端方式。
诉讼
如果争议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又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上的救济。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即应当受理。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其判决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投资者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内容来源:北京证监局出版的投资者教育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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